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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海盐县望海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08 13:42:47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收回海盐县望海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0〕121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收回海盐县望海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32325平方米。有关补偿由海盐县望海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根据县城乡规划重新确定用途、面积,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收回土地明细表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