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9〕31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20〕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海盐县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海盐县内但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海盐县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本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海盐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县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委会要建立普查工作小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普查工作。
各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当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三、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拨付、确保到位。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理设备,提升信息化水平,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开发普查资料。制定人口普查资料开发方案,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研究探索人口与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用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全县人口发展现状,用专业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附件:海盐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盐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 峰 副县长
副组长:周海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国华 县统计局局长
虞顾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贤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阮立雄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党委副书记
孙勤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薛建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郭章洪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
县委网信办主任、县传媒中心主任
曹卫良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章丽锋 县台办副主任
张国民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郑仁娟 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叶惠玉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中华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许进虎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戴海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富黎明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越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建中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朱华海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译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立群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社调队队长
姚冬明 县核电产业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黄传毅 县政务数据办副主任
崔 瀚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高 健 团县委副书记
刘 辉 县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李 刚 县传媒中心副主任
王伟标 移动海盐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建良 电信海盐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社调队队长陈立群兼任。普查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