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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盐县水利局取水许可公示〔2018〕10号

    发布时间:2018-09-13
          我局于2018年9月11日受理了海盐猛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取水单位名称:海盐猛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取水用途:工业用水

      取水地点:海盐县沈荡镇李家桥港:(东经120°49′5.27″,北纬30°34′59.86″)

      年取水量:4.8万立方米

      对该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第三方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科室:海盐县水利局水资源科(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3-86113602

    海盐县水利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