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在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海盐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海盐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抓收入、推改革、促转型、惠民生”这一中心,进一步发挥“生财、聚财、用财”的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一、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1.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30.51亿元,比上年增长9.4%。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8.27亿元,全年实际完成4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比上年增长1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比上年增长18.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全县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汇总支出为44.73亿元,调整后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汇总支出为49.96亿元,全年实际完成48.7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比上年增长11.9%。其中:省财政厅核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亿元,上级补助支出5.42亿元,上年结转支出1.78亿元,全县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20.4%。
(2)县级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县级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01亿元,调整后的县级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7.35亿元,全年实际完成35.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0%,比上年增长18.8%。
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平衡及结余结转情况
按照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计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5亿元,转移支付收入9.76亿元,上年结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亿元,上年专项结转2.48亿元,调入资金9.70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收入总计68.11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06亿元,安排2018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9亿元,结转下年专项资金2.76亿元,支出总计68.11亿元。由于省对县财力结算有一个过程,2017年全县最后的平衡结果待决算汇审后,依照法律的规定,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6.07亿元,调整后的预算收入为58.58亿元,全年实际完成58.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8.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比上年增长106.9%,主要是土地拍卖市场行情较好,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7.47亿元,调整后的预算支出为50.39亿元,全年实际完成52.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10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7.1%,完成调整预算的115.6%,主要是加快对各镇(街道)及主体的资金结算。
3.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平衡及结余结转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61亿元,加上省市补助收入0.26亿元,上年结余3.38亿元,收入总计62.25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14亿元,调出资金8.30亿元,结余结转1.81亿元,支出总计62.25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95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收入为127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50.9%。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95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支出为127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51.5%。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7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76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八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31.27亿元,全年实际完成42.86亿元,完成预算的137.1%,比上年增长70.0%。其中:保险费收入29.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19亿元,利息收入1.31亿元,被征地农民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91亿元。
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34.04亿元,全年实际完成39.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6.9%,比上年增长51.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4亿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6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4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1亿元。
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07亿元,加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划转0.15亿元,年末结余3.22亿元,滚存结余37.07亿元。
2.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02亿元,支出5.98亿元,当年结余8.04亿元,滚存结余23.27亿元。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
根据上述收支执行情况,2017年度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60.34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限额的通知》(浙财预[2017]21号),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4.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04亿元,专项债务43.56亿元。
2017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72.60亿元,当年新增债务2亿元,其中:0.25亿元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75亿元用于杭平申线航道改造工程海盐段项目。当年无偿还,年末债务余额为74.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31.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43.56亿元。
1.县本级年初债务余额50.02亿元,当年新增债务1.75亿元,当年未偿还债务,年末债务余额51.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8.69亿元,专项债务23.08亿元。
2.镇(街道)年初债务余额22.58亿元,当年新增债务0.25亿元,当年未偿还债务,年末债务余额22.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5亿元,专项债务20.48亿元。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收入管理更加强化,地方财力持续增长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调整收入结构和征管重心,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持续增长。一是狠抓收入管理。着力推动财税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幅1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57.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93.1%,比上年提升3.8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财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二是完善分析体系。积极与国地税部门联合,建立财政运行情况分析联系制度,开展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源情况调研,科学研判区域经济走势,为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强化税源监控。实行国地税欠税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税源动态监控机制,重点税源监控面达77%。四是积极争取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7.4亿元,新增债券2亿元,切实壮大地方可用财力并降低利息成本。五是抓好土地出让。进一步盘活闲置沉淀地块,加强土地出让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比上年增加25.1亿元,增幅106.9%。
(二)财政政策积极有为,转型升级持续推进
助力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通过财政杠杆的精准撬动,切实提升科技创新主动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扶持实体经济。贯彻落实“工业强县”建设有关政策,加大对企业做大做强、创新驱动、节能减排奖励,推动县域产业提质增效,全年安排各类企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1.34亿元。二是降低企业成本。积极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措施,取消、停征和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全年共计减免各类税费5.09亿元。三是深化“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城建设,积极支持招才引智和招商引智工作,全年安排2.2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和人才强县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1.2亿元。四是深化投融资改革。加快融资平台整合,推进实体化运行,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资本重组、股权合作、挂牌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五是扶持现代农业。不断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大现代农业扶持,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安排各类农业发展扶持资金1.26亿元。
(三)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共享,全面推动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2017年,民生发展类支出39.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达80.8%。一是支持“生态立县”。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战略,全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类资金2.95亿元,持续攻坚“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二是深化支农改革。成功申报省级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试点和“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示范试点,两个年度成功申报省级五大试点项目共计32个分项,成为全省试点项目最多的地方,全年支农投入5.65亿元。三是坚持教育优先。支持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推进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全年安排教育经费11.74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近30%。四是促进文化繁荣。实施文化惠民“双十双百双千双万”工程,以文化惠民为核心,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全县文化事业支出1.12亿元。五是强化民生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住院补偿率达到75%,门诊补偿率达到35%;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支持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
(四)夯实财政基础管理,各项改革持续加快
积极落实预算法律法规,推进地方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夯实财政治理基础。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法定和支出法定,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对财政资金支付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决算透明度。政府预决算、县级56个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公开。三是深化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展四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放金额总计26.51亿元。四是规范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债程序,严格实行限额管理,把控债务余额。认真开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自查,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审批办理事项,遏制违规举债行为。五是提高资金绩效。强化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企、涉农、社保等专项资金的监管。
2017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压力:一是清费减负等政策减收效应持续扩大,二是支出预算绩效有待提升,三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同时,中央加快推进财税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各项改革,都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和积极应对。
三、2018年财政预算
2018年,我县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改革任务依然繁重,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财政收支“紧平衡”已成为新常态。综合考虑2018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中的有关因素,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我们编制了2018年财政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45.55亿元,增长12%以上,其中:税收收入42.88亿元,增长13.4%;非税收入2.67亿元,下降5.6%。另外,安排转移支付收入9.7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2.75亿元,调入资金6.87亿元,收入总计70.52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1)全县
经汇总,全县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3亿元,增长21.4%,加上上级补助支出5.17亿元,上年结转支出1.50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汇总支出为54.6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9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亿元,结转下年专项资金2.47亿元,支出总计70.52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级
按照县对镇财政体制计算,拟安排2018年县级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1亿元,增长22.0%。加上上级补助支出4.82亿元,上年结转支出1.30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汇总支出49.83亿元,增长1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62.02亿元,增长5.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5亿元,上年结余1.81亿元,收入合计64.0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55亿元,增长13.4%。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
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2018年拟安排当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55.98亿元,上级补助支出0.18亿元,上年结转支出0.30亿元,调出资金5.11亿元,年终结余2.51亿元,支出合计64.0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安排49.83亿元,增长9.7%,含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支出4.09亿元。
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155万元,相应安排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5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347万元,国有公司增资808万元。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
2018年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37.66亿元,下降12.1%。其中:保险费收入26.4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08亿元,利息收入1.46亿元,被征地农民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5.66亿元。剔除机关事业养老金清算因素,收入较上年增长4.9%。
2018年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37.58亿元,下降5.6%,剔除机关事业养老金清算因素,支出较上年增长12.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96亿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9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8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6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44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8亿元。
根据上述收支预算情况,全县八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年度结余7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15亿元。
2.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
2018年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2.41亿元,支出8.27亿元,当年结余4.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40亿元。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
根据上述收支执行情况,2018年度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64.55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收支计划
2018年,我县向省财政厅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计划1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需求5.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项目;专项债券需求5.06亿元,主要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四、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紧紧围绕“三优海盐”建设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按照“接轨大上海、融入大湾区、推进大交通、聚力大发展,建设大花园”这一工作主线和总要求,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依法征收,助力发展经济
履行好依法“聚财”职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促进税负公平。优化财税服务,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各项税收优惠措施,助力“凤凰计划”“四换三名”“个转企”“浙商回归”等创业创新战略实施,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税源。建立国地税税收分析长效机制,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和操作规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衔接机制,扎实推进电子化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二)健全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
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通用类和部门特定专用支出标准、办公用房修缮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建安工程限额标准等体系。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及时总结不同项目支出规律,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切实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促进公开透明,实施全面绩效
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预决算公开检查,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注重成本效益分析,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制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确保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改善民生水平,防范支出风险
坚持公共财政理念,发挥财政“保基本、兜底线”的民生保障职能,促进社会事业统筹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支持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社保资金增值保值运作,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时足额筹集和安全运行,切实增强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意识。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机制。
2018 年,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克难奋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