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16号)精神,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再造、联合会审、网上申报、快递送达等方式,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经过第一轮的梳理,全县共明确“最多跑一次”项目545项。现将第一批县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海盐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