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铜陵市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加大监督执纪的力度,根据园区党工委工作安排,特制定如下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示范园区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园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室、党政办、投资公司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监察室每次从小组成员中随机抽调一至两名同志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执纪工作。
二、督查范围
监督执纪范围主要包括:督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督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督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问题。
三、工作目标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新形式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二是重点督查通报在重要节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特别是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监察室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督查期间认真填写监督执纪情况记录簿并经督查小组所有成员签字认可,必要时可拍摄视频、图片资料备查;三是公开查处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典型问题;四是督查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五是根据上级纪检监察系统要求,按期报送各类报表、信息及工作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也应按期进行“零报告”。
五、纪律要求
监察室及监督执纪工作人员要模范带头执行园区相关制度和工作纪律,监督执纪领导小组在开展明察暗访等督查执纪活动中,要严格遵循组织纪律,对讲人情、不讲原则,通风报信“做好人”的督查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