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 买 人: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项目名称:鄂州开发区范墩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鄂州经济开发区范墩社区“城中村”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1200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160028.83m2。采取新建、单一货币化补偿两种安置方式进行拆迁安置,其中:新建安置房安置户数536户,拟建安置点2个,总用地面积99.75亩,总建筑面积76400.96m2,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74063.66m2,安置住房714套;单一货币化补偿安置户数664户,货币补偿面积86136.75 m2。
四、拟定承接主体名称:鄂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鄂州开发区范墩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申请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贷款。根据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借款人的要求,借款人需是未纳入银监部门监管类、监测类的国有独资或者控股公司,目前鄂州市内国有公司中鄂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符合银行融资要求的国有企业。同时,鄂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也是为鄂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而成立的国有公司,该项目为鄂州市规划建设的重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是为改善鄂州市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及质量的重大民生工程。由国有企业实施可以保障工程的稳定推进。
七、其他事项: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鄂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室反映。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春花
联系电话:3618488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鄂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室
联 系 人:吴杏枝
联系电话:3610023
传 真:3616010
联系地址:湖北鄂州市鄂州经济开发区旭光大道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