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6〕1号),按照2016年8月24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www.whst.gov.cn/wsbs/show/33735.aspx),现就申报2016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请认定的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技术政策。
2.2015年1月1日(含)后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
4.创新程度高。
5.质量可靠。
6.具有较大市场潜力或可替代进口。
二、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证明材料。
3.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
4.产品查新报告(2015年1月1日以后)。
5.市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如属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9月26日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申报材料包括:1.《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需申报单位签字盖章)和附件材料,一并装订(胶状)成册;2.《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电子版,以“**公司**产品申报表”为文件名。
(二)统一报送。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材料必须齐全,否则视作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相关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没有销售合同或发票的,企业必须提供自证材料。
(三)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各类专利、软件著作权、IC布图、植物新品种、成果鉴定等,需与申报产品相关。
(四)市场上已有的大众类产品不用申报,以实物产品或软件类产品为主。每个企业可申报多个创新产品,不同产品分别填写《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准备相应附件并单独装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夏汉武
联系电话:027-67880527
电子邮箱:45644490@qq.com
地 址: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湖滨花园酒店对面)8楼8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