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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4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61号),按照2016824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www.whst.gov.cn/wsbs/show/33735.aspx),现就申报2016年度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请认定的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技术政策。

     

    2201511日(含)后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

     

    4.创新程度高。

     

    5.质量可靠。

     

    6.具有较大市场潜力或可替代进口。

     

    二、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证明材料。

     

    3.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

     

    4.产品查新报告(201511日以后)。

     

    5.市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如属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926日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申报材料包括:1.《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需申报单位签字盖章)和附件材料,一并装订(胶状)成册;2.《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电子版,以“**公司**产品申报表”为文件名。

     

    (二)统一报送。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材料必须齐全,否则视作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相关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没有销售合同或发票的,企业必须提供自证材料。

     

    (三)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各类专利、软件著作权、IC布图、植物新品种、成果鉴定等,需与申报产品相关。

     

    (四)市场上已有的大众类产品不用申报,以实物产品或软件类产品为主。每个企业可申报多个创新产品,不同产品分别填写《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准备相应附件并单独装订。

     

    五、联系方式

     

    人: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夏汉武

     

    联系电话:027-67880527

     

    电子邮箱:45644490@qq.com

     

    地  址: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湖滨花园酒店对面)8820